立契人:賴證堪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古文書
1937~1937
長:24 x 寬:17 (cm)
複製
登錄號:20120010070
本物件為西元1937年(昭和12年)11月20日臺中市賴證堪土地租賃立約字,共4張,並貼有3錢印紙一張。「證堪」戳記5枚、「李牛港」戳記5枚及「陳灶」戳記1枚,共計戳記11處。承租人李牛港向地主賴證堪租賃土地,租約自西元1938年(昭和13年)1月1日至西元1943年(昭和18年)12月31日共6年,契約明定收受磧地金300圓到期無息退還,明定每年生產在來米200石繳納予地主,租賃方除繳納米穀外,不可無故變更地形、轉租予他人、故意或過失致土地荒廢以及無正當理由滯納借貸(遇天災凶年可減租),並訂契約過四年後可依鄰近土地狀況增減租。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